公告日期:2025-08-01
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874821 证券简称:易事达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易事达光电(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及其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情况
(一) 与兴业证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易事达光电(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签署了《关于易事达光电
(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辅导协议》,辅导机构为兴业证券。(二) 提交辅导备案材料
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提交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材料,辅导机构为兴业证券。
(三) 完成辅导备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于2025年7月30日对公司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的辅导备案材料予以受理,公司自 2025 年 7 月 30 日开始进入辅导期,辅
导机构为兴业证券。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
公告编号:2025-011
险。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 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财务数据,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6,925.65万元、7,179.61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35.92%、35.13% ,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公司目前挂牌尚不满 12 个月,公司须在北交所上市委员会审议时连续挂牌满 12 个月。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 备查文件
(一)《关于易事达光电(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辅导协议》;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辅导监管系统截图。
易事达光电(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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