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874821 证券简称:易事达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易事达光电(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中山市坦洲镇潭隆北路 152 号 1 号厂房 8 楼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8 月 17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徐宝洲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徐宝洲、林剑胜作为董事同时出席。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编制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3)。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治理结构进行优化调整,经调整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职务自然免除,监事会的法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相应废止。
为符合上述调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前,监事会及监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战略布局及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优化,经调整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法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见下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易事达光电(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同意,董事会同意提名朱玮炜女士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朱玮炜女士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具备独立性,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规定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或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关于任职资格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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