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2
公告编号:2025-062
证券代码:874821 证券简称:易事达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易事达光电(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易事达光电(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择机在具有合法资质的商业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储和管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与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约定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和监管等方面的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5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5-062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周敏女士、罗国政先生、朱玮炜女士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易事达光电(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易事达光电(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易事达光电(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易事达光电(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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