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4
关于广东华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
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
广东华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广东华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关于公司大客户依赖。根据申报文件,报告期内,公司向江苏恩迪的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99.85%、88.43%和 67.18%,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的毛利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核心技术人员曾就职于江苏恩迪下属子公司;2023 年,公司新增主要客户上海舒井。
请公司:(1)结合公司业务特点、技术优势、产品性能、单位成本及单位价格情况,说明公司毛利率远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江苏恩迪是否存在向公司利益输送的情形;(2)说明客户集中度较高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影响江苏恩迪采购公司产品数量的主要因素,结合影响因素变化情况、合作历史情况、产品或服务质量稳定性、合作机制、业务获取方式、市场竞争情况、合同续签情况等说明双方合作是否具有稳定性及可持续性,说明除江苏恩迪外,公
司与其他客户合作稳定性,减少客户依赖的具体措施和有效性;(3)公司对江苏恩迪的定价依据,与其他客户或市场价格是否存在明显差异,结合不同客户的毛利率、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业务毛利率等,分析对江苏恩迪定价的公允性;(4)结合公司与上海舒井的合作模式、销售产品类别、定价政策、未来合作计划等,说明上海舒井最近一期成为主要客户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即获取江苏恩迪、上海舒井等大额订单的原因及合理性;(5)说明公司的成立背景,是否专门为与江苏恩迪进行业务合作而设立;结合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键岗位人员等主体报告期内的银行账户资金流水情况,说明前述主体是否与江苏恩迪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主体存在异常资金往来,是否存在商业贿赂、利益输送等情形;(6)结合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核心技术人员在江苏恩迪任职的情况,包括不限于任职时间、具体工作、职务发明、离职背景等,说明离职人员是否与江苏恩迪约定竞业禁止条款,是否与江苏恩迪存在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方面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公司技术来源是否合法合规。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事项(1)-(5)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公司资金流水核查情况及核查结论。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事项(5)、(6)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公司营业收入与应收款项。根据申报文件,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576.22 万元、8,413.11 万元和
4,218.85 万元,呈现大幅上升后下降的趋势;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持续增长,分别为 1,582.31 万元、6,629.02 万元和 7,740.57
万元,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公司账龄为 1-2 年的应收账
款账面价值大幅增加;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公司数字化
债权凭证的账面价值为 405 万元。
请公司:(1)结合公司行业周期性、主要产品及原材料价格变动、产能利用率、公司在手订单情况等因素,量化分析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大幅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净利润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收入、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匹配性;(3)结合业务模式、与主要客户结算模式、信用政策、回款周期等,说明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应收账款余额与业务开展情况是否匹配;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增加及长账龄应收账款增加是否因公司报告期内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增加收入的情况;(4)说明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及比例、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主要收款对象是否存在经营恶化、资金困难等风险;(5)说明数字化债权凭证的形成情况和具体内容、信用等级等情况,数字化债权凭证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的原因,是否存在将数字化债权凭证列示为应收票据的情况,相关会计处理和列报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6)结合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状况、期末在手订单、期后新签订单、期后经营业绩(收入及其增长率、净利润、
毛利率、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期后新客户开发情况等,说明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及可持续性,是否存在业绩持续下滑的风险。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1)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2)说明针对营业收入的核查方式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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