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关于广东华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广东华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广东华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第二轮问询意见。
1.关于公司业绩。根据申报文件及前次问询回复:(1)报告期内公司租赁厂房面积大幅增加,分别为 700 ㎡、856㎡及 2,324.45 ㎡;(2)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核心技术人员曾就职于江苏恩迪下属子公司;(3)公司电磁阀、气泵产品的毛利率较高;(4)公司已经通过部分一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供应商体系审核,获得新开拓客户的 7 个定点项目。
请公司:(1)说明报告期各期公司员工人数、厂房面积、生产设备数量与各期生产量及销售量是否匹配,结合产品单车装配数量说明公司产品销售量与终端汽车品牌销量是否匹配;(2)说明核心技术优势,主要产品是否存在一定的技术门槛,短期内是否存在被替代的风险;结合汽车按摩座椅领域电磁阀、气泵的市场总规模、竞争格局、生产相同产品的企业规模,说明未来公司业务的市场空间;(3)说明江苏恩迪、上海舒井的主营业务、经营规模及终端客户情况,两家企业历史期间及当前是否从事电磁阀、气泵的生
产及销售;结合电磁阀、气泵毛利率较高且所需固定资产规模较少,以及具体产品的技术水平等因素,说明江苏恩迪、上海舒井选择对外采购电磁阀、气泵而非自行生产的商业合理性;说明公司获取主要客户订单的合规性,与客户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4)说明目前公司新开拓客户的定点项目执行、一级汽车供应商客户的开发,以及相关技术及关键生产要素的储备情况,期后订单转化率是否异常;(5)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就公司业绩下滑补充重大事项提示。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1)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2)结合与江苏恩迪、上海舒井的访谈情况,对客户选择对外采购电磁阀及气泵的商业合理性、实控人及核心技术人员是否违背竞业禁止条款、与主要客户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发表明确意见。
除上述问题外,请公司、主办券商、律师、会计师对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 号——公开转让说明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等规定,如存在涉及公开转让条件、挂牌条件、信息披露以及影响投资者判断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请予以说明;如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超过 7 个月,请按要求补充披露、核查,并更新推荐报告。
为落实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
易所类第 1 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的工作要求,中介机构应就北交所辅导备案进展情况、申请文件与辅导备案文件一致性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与问询回复文件一同上传。
请你们在 10 个交易日内对上述问询意见逐项落实,并
通过审核系统上传问询意见回复材料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涉及更新申请文件的,应将更新后的申请文件上传至对应的文件条目内。若涉及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如不能按期回复的,请及时通过审核系统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如公开转让说明书所引用的财务报表超过 6 个月有效期,请公司在问询回复时提交财务报表有效期延期的申请,最多不超过 3 个月。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我们收到你们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们发出审核问询意见。如发现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我们将对其行为纳入执业质量评价,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自律监管措施。
挂牌审查部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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