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2
证券代码:874822 证券简称:华源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华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0 月 9 日以书面
方式通知。
5.会议主持人:王泽华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华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增加: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业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业务,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华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并授权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补充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支持业务发展,公司拟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等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 8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贸易融资等业务,融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保函等。在取得相关银行的综合授信额度后,公司可视实际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等有关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贷款利率、期限等条件由公司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
公司结合金融机构的要求,提供自有固定资产、应收账款等资产、权益进行担保,也可以在征得第三方同意的情况下,由包括公司控股股东王泽华及关联方王威在内的第三方为公司申请前述授信额度无偿向相关银行(或需)提供担保。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以公司与相关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相关事宜。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有效期及授权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广东华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五)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 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的, 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定〈广东华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其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挂牌公司章程(提示模板)》,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公司董事会拟重新制定《广东华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将重新制定的《广东华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公司原《广东华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作废。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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