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2
证券代码:874822 证券简称:华源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华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华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广东华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本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本公司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 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广东华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客观、
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误导投资者决策,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通过规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公告,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五条 在遵循公开信息披露原则的前提下,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影响其决
策的相关信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 公司的发展战略;
(二) 法定信息披露及内容;
(三) 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
(四) 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五) 公司的文化建设;
(六) 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七) 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八) 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九) 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六条 公司应当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
过公司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渠道,利用中国投资者网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的网络基础设施平台,采取股东会、投资者说明
会、路演、分析师会议、接待来访、座谈交流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沟通交流的方式应方便投资者参与,公司应当及时发现并清除影响沟通交流的障碍性条件。
第七条 公司应当在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由
公司董事长(或者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包括下列内容:
(一) 公司所处行业的状况、发展前景、存在的风险;
(二) 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募集资金使用、新产品和新技术开
发;
(三)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及其变化趋势;
(四) 公司在业务、市场营销、技术、财务、募集资金用途及发展前景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障碍或有关损失;
(五) 投资者关心的其他内容。
公司应当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建立与投资者沟通的有效渠道。
公司拟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的,应当至少提前两个交易日发布召开通
知,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日期及时间、召开方式(现场/网络)、召开地点或者网址、公司出席人员名单等。
第八条 根据法律法规和《治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应披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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