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874823 证券简称:腾龙健康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广州腾龙健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促进公司内部各管理层行为的合法合规性,为管理层正确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和依据,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企业运营的效率及效果,建立健全广州腾龙健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广州腾龙健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设立的内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通过独立客观的监督,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 公司实施内部审计时,按本制度的要求执行。本制度适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第七条 公司设内审部,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内部审计部门作为公司负责内部审计的专门机构,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八条 公司内审部是公司内部的一个职能部门,内审部独立设置,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九条 公司内审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如下专业能力:
(一)具有审计、会计、财务管理、经济、税收法规等相关专业理论知识;
(二)熟悉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
(三)掌握公司内部审计准则及内部审计程序;
(四)通晓公司内部审计内容及内部审计操作技术;
(五)熟悉公司生产经营及经济业务知识。
第十条 内审部的负责人由专职人员担任,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第十一条 公司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应当保持独立性,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公司审计人员与被审计主体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审计人员在审计计划的制定、实施和审计报告的提出过程中应不受控制和干扰,以保持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客观、公正。
第十二条 公司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应当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采用检查、抽样和分析性复核等审计方法,获取充分、可靠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结论和审计建议。
第十三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审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自觉接受审计,不得妨碍内审部及审计人员的工作开展。
第三章 审计职责及权限
第十四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时,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
整改情况应当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五)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六)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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