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9
公告编号:2026-047
证券代码:874824 证券简称:道元工业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深圳市道元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就虚假陈述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事项
进行承诺并接受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拟向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交所”)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就虚假陈述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事项作出承诺并接受约束措施:
一、公司承诺
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发行申请文件或信息披露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况。
2.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发行申请文件或信息披露材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或本公司存在欺诈发行上市的情形且已经发行上市,本公司承诺按照相关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并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
3.具体购回措施如下:自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确定的基准价格(投资者买入股票价格高于基准价格的,以买入股票价格作为回购价格)。本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
公告编号:2026-047
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4.若违反本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5.本承诺书自本公司盖章之日即行生效且不可撤销。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发行申请文件或信息披露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况。
2.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发行申请文件或信息披露材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或公司存在欺诈发行上市的情形且已经发行上市:
(1)自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本人将督促发行人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程序,如前述具体实施方案或措施涉及需要董事会、股东会表决同意的事项的,在本人或本人推荐的董事具有表决权的情况下,本人将在董事会、股东会表决时就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2)本人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确定的基准价格(投资者买入股票价格高于基准价格的,以买入股票价格作为回购价格)。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3.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即行生效,本人不因持股情况变化、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本人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因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即行生效,本人不因持股情况变化、不因职务变
公告编号:2026-047
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