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7
证券代码:874824 证券简称:道元工业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深圳市道元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于 2025 年 11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道元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道元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行为,提高公司财务工作质量,加强公司财务监督,健全公司内部监控机制,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及《深圳市道元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负责人是对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是依法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的负责人。
第三条 财务负责人定期参加公司经理办公会,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信息、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公允性、及时性负责;向经理、董事会报告工作,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四条 财务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和条件
第五条 公司设财务总监一名,是公司财务负责人,由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任期与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一致,可连聘连任。
第六条 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中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领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
第七条 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和条件如下:
(一) 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 具有 5 年以上大中型企业或上市公司财务主管的工作经验,财务会
计、审计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会计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三) 具有较强的经济分析、财务分析、财务计划和管理、外汇管理和资本运营能力,熟练掌握企业会计准则、税务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度;
(四) 具备较强的业务敏感性和良好的判断决策能力、较强的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第八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和条件如下:
(一) 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较强的领导组织能力;
(二) 具有 5 年以上财务管理或经济工作经验,财务或会计专业本科及以
上学历,具有会计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三) 熟悉企业会计准则、税务法律法规、银行办事流程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度,熟练使用 Word、Excel、财务电算化软件等应用软件;
(四) 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具备较强的财务分析能力,
精通会计核算并能统筹全局核算工作。
第九条 凡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担任财务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与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构成亲属关系;
(三) 曾违反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有弄虚作假、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
(四) 个人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
(五)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
(六)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担任财务负责人或会计机构负责人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职责与权限
第十条 财务负责人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 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向经理、董事会报告工作,提出财务运作、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分析和建议;
(二) 负责参与公司经营计划制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企业并购、重大经济合同签订等重大事项的研究、审议,协助管理层做出决策并负责财务保障工作;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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