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4
深圳市道元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深圳市道元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5 年10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三条公司由深圳市道元工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761953199Y。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深圳市道元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Shenzhen Taowine industrial Co., Ltd.
第五条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新石社区源高路 2 号明君工业园 A1 栋201。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229.9375 万元。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决议确认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企业使命和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企业使命:让工业制造越来越简单。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机电产品的技术开发、购销;软件的技术开发;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通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办公设备耗材销售;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用记名股票的形式,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八条 公司注册资本在设立时全部缴足,发起人及其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及出资方式具体如下:
序号 发起人姓名/名称 认购股份数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万股)
1 王全林 2388.0000 39.8000% 净资产折股
序号 发起人姓名/名称 认购股份数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万股)
2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80.0000 18.0000% 净资产折股
3 宁波市伯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648.0000 10.8000% 净资产折股
合伙)
4 珠海市道元智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446.4720 7.4412% 净资产折股
合伙)
5 讯源资产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388.8000 6.4800% 净资产折股
6 珠海启创瑞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356.4000 5.9400% 净资产折股
7 江苏重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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