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30
证券代码:874827 证券简称:元立光电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东莞市元立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元立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元立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会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9,34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副经理李华因病未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 1 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9,780,000)股。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1,467,000 股,含本数),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确定。
(4)定价方式: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 √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5)发行底价:
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6)发行对象范围:
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并上市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投向为宁波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由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9)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发行人将遵守《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关于股票限售期的要求。
(10)决议有效期:
经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决议有效期内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取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9,34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工作顺利进行,现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事宜: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及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股票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战略配售、超额配售选择权、网下网上发行比例、上市地点、发行时间及发行起止
日期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事项;
(2)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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