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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3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元立光电:内部审计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30


证券代码:874827 证券简称:元立光电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东莞市元立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经东莞市元立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东莞市元立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一、 审计人员工作规范
第 1 条 为促进公司内部审计队伍的建设,规范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行为,严肃审计纪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 2 条 审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并在工作中严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职业道德修养,自觉接受纪律约束,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提高审计工作水平。
第 3 条 审计部负责人应当加强对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纪律教育,并对审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 4 条 审计人员应具备的素质。
1.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公司的战略计划、预算及业务流程政策。
2.掌握审计、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等相关专业知识。
3.具有与所执行审计业务相匹配的经验。

4.具有调查研究、综合分析、职业判断和文字表达能力。
5.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能恰当地与他人进行有效的沟通。
第 5 条 审计人员日常行为规范。
1.全心全意为公司的改革和发展服务,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2.努力学习,不断更新知识,学以致用,积极进取。
3.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审计,保证审计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4.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持严谨、稳健、负责的职业态度。
5.不得参与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活动。
6.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7.对在执行审计任务中知悉的国家、公司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及不宜公开的事项,负有保密责任。
8.谦虚谨慎,平等待人,树立良好形象。
第 6 条 审计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1.在实施审计期间,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任务的宴请。
2.到外地或有关单位调查研究时,食宿应执行公司规定的接待标准。
3.不受贿、索贿,不利用职权为个人谋私利。
4.不得隐瞒查出的被审计单位违反财经法纪的问题。
二、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 1 条 为适应公司专业化管理需要,健全内部经济监督、检查机制,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和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根据国家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内部审计工作的目的
1.监督公司经营政策、方针以及财务管理制度、财经纪律在公司及成员公司的贯彻执行。
2.查处违规行为,保护公司资金、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3.强化公司的经营管理,为提高经济效益,规避经营风险,实现经营战略目标服务。

第 3 条 内部审计工作要求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及公司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2.以公司经营目标为工作中心,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法律和公司制度为准绳,客观、公正地反映、分析各运营单位、部门的经济活动,评价经营管理者的经济责任,提出恰当的审计意见,作出正确的审计结论和建议。
第 4 条 内部审计工作依据“只查不究”的原则开展,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结果只具有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的建议权,不负责意见和建议的具体落实,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意见和建议所形成的处理和处罚有最终裁定权。
第 5 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并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第 6 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是审计委员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并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审计部受审计委员会领导,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专门审计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组织实施内部审计活动。
第 7 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2.审议审计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3.协调审计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 8 条 审计部的主要职责。
1.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价。
2.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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