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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3 16:31:58 股吧网页版
元立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公告编号:2026-007

证券代码:874827 证券简称:元立光电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东莞市元立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东莞市元立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
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后,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现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
经营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编制综合考虑了公司近几
年的实际经营情况、所处行业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和股东权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该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专业能力和素质,本次聘请财务审计机构事宜不会影响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延续性与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客观、准确、合理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及业务的拓展,且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或损害公司利益。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行为,为无偿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确认董事 2025 年薪酬及 2026 年薪酬方案符合法律法规、
监管规则及公司制度规定,方案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薪酬及 2026 年薪酬方案符合法
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制度规定,方案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九、《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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