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874829 证券简称:河南规划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 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 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证监会规定、相关证券交易机构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它合法权益。
第五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同时注意尚未公开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公司应当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及时回应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做好投资者咨询解释工作。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和相关证券交易机构业务规则的要求,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通过规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公告,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的目的、原则、内容和方式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公司向特定对象提供已披露信息等相关资料的,如其他投资者也提出相同的要求,公司应当予以提供;
(三)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五)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八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九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涉及商业机密、行业机密和国家机密的除外);
(二)法定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
(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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