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证券代码:874830 证券简称:兵设集团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
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督促董事正确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作为董事及董事会运作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设董事长 1 名。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其具体职责另行规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合规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合规委员会成员均为 3 名,战略委员会成员为 5 名。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战略委员会的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合规委员会中应包含至少一名独立董事,合规委员会的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加以确定,并在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六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接受担保或资助、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人民币;
(三)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提供赠与资产除外)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人民币;
(四)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免于按照前款规定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公司与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或者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除另有规定或者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以外,免于按照前款规定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
本条所称“成交金额”,是指支付的交易金额和承担的债务及费用等。交易安排涉及未来可能支付或者收取对价的、未涉及具体金额或者根据设定条件确定金额的,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本条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购买或出售资产;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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