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5
公告编号:2025-023
证券代码:874831 证券简称:利星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浙江利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8 月 22 日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此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提名钱超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为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完善独立董事制度,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增选 1 名独立董事。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钱超,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 12 月出生。2007 年 4 月至 2009
年 3 月,于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任博士后;2009 年 4 月至 2009 年 12 月,于
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任讲师;2010 年 1 月至 2019 年 12 月,于浙江大学
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任副教授;2010 年 9 月至今,于浙江大学化学工程研究所任
副所长;2018 年 10 月至今,于浙江大学衢州研究院任副院长;2020 年 1 月至今,于浙
江大学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任教授。
公告编号:2025-023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求,对公司整体发展将产生长远及有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本次董事会提名钱超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备查文件
《浙江利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浙江利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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