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公告编号:2025-051
证券代码:874831 证券简称:利星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浙江利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杭州赞成中心西楼 5 楼浙江金海湾会议室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1 月 20 日以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史鸿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浙江利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轻重缓
公告编号:2025-051
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
额(万元)
1 聚酯催化剂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42,843.39 42,843.39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1,662.82 11,662.82
3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合计 60,506.21 60,506.21
注:以上项目名称以项目备案的实际名称为准。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暂以自筹方式先行投入资金,待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如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计划使用量,资金缺口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如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超过计划使用量,公司拟将剩余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浙江利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并就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制定具体方案。
公告编号:2025-05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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