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证券代码:874831 证券简称:利星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浙江利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浙江利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承诺,为降低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通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加强公司管理等措施,从而提升资产质量,提高销售收入,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回报。针对公司本次发行涉及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项承诺如下:
(一)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及相关承诺
1、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要求和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盈利,公司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积极调配资源,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增强项目相关的人才与技术储备,争取尽早实现项目预期收益,提高未来几年的股东回报,降低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2、加强成本费用管理,加大市场开发力度
公司将实行严格科学的成本费用管理,加强采购环节、生产环节、产品质量控制环节的组织管理水平,加强费用的预算管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在全面有
效的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的前提下提升利润水平。
同时,公司将在现有市场营销网络的基础上完善并扩大经营业务布局,致力于为更多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公司将不断改进和完善技术及服务体系,扩大销售渠道和服务网络的覆盖面,凭借一流的技术和服务促进市场拓展,从而优化公司在市场的战略布局。
3、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制订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就利润分配政策事宜进行详细规定和公开承诺,并审议通过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议案,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提高公司的未来回报能力。
(二)公司控股股东就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1、任何情形下,本单位均不会滥用控股股东地位,均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本单位将切实履行作为控股股东的义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单位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4、本单位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如适用)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单位将尽责促使公司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单位将支持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并愿意投赞成票;
7、督促公司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
8、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单位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
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9、本单位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单位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单位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单位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单位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就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1、任何情形下,本人均不会滥用实际控制人地位,均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将切实履行作为实际控制人的义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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