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3
证券代码:874836 证券简称:广东东岛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广东东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出具有关承诺并接受相
应约束措施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广东东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就本次发行上市事宜作出了有关承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
(一) 公司承诺如下:
1、公司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承诺事项中各项义务或责任,公司将在股东会及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原因,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等处理方案,并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赔偿投资者相关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如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公司应在股东会及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造成公司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同时,公司将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公司应根据实际情
况提出新的承诺。
(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本人在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人除因不可抗力等之外的原因违反该等承诺,本人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
3、本人在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未包含约束措施的,若本人除因不可抗力等之外的原因违反该等承诺,则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1)在股东会及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本人未履行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中的公开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如本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具体原因;
(2)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如下:
1、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本企业在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企业除因不可抗力等之外的原因违反该等承诺,本企业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
3、本企业在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未包含约束措施的,若本企业除因不可抗力等之外的原因违反该等承诺,则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1)在股东会及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本企业未履行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中的公开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如本企业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具体原因;
(2)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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