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峰科技:独立董事关于职工代表董事事宜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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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19
公告编号:2026-042
证券代码:874837 证券简称:汉峰科技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安徽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职工代表董事事宜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安徽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作为安徽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基于完全独立、认真、审慎的立场, 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现就公 司选举职工代表董事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员工代表大会选举吴大奎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吴大奎先生具备《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有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吴大奎先生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吴大奎先生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现任董事共 同组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职期限自 2026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安徽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冀、汪洋、潘道远
2026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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