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公告编号:2026-076
证券代码:874837 证券简称:汉峰科技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安徽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徽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安徽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完全独立、认真、审慎的立场和态度,对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安徽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编制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公告编号:2026-076
的真实情况,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和内控评价客观、真实,对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起到积极作用,有利于维护投资者权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三、《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兼顾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预计 2026 年度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6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续聘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 2025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6 年度公司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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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七、《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可以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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