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并公开转让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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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三月
目 录
第一节 引 言 ...... 3
一、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依据 ...... 3
二、补充法律意见书所涉相关定义与简称 ...... 4
三、补充法律意见书的申明事项 ...... 4
第二节 《审核问询函》回复更新 ...... 6
《审核问询函》第 1 题:关于历史沿革 ...... 6
《审核问询函》第 2 题:关于独立性 ...... 11
《审核问询函》第 3 题:关于业务合规性 ...... 12
《审核问询函》第 4 题:关于子公司 ...... 21
《审核问询函》第 5 题:关于重大诉讼 ...... 29
《审核问询函》第 11 题:关于其他事项 ...... 35
《审核问询函》第 12 题:其他 ...... 38
第三节 《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 ...... 40
《二轮审核问询函》第 1 题:关于控股股东合法合规性 ...... 40
《二轮审核问询函》第 2 题:其他 ...... 44
第四节 补充事项期间更新部分 ...... 49
一、本次挂牌的批准和授权 ...... 49
二、本次挂牌的主体资格 ...... 49
三、本次挂牌的实质条件 ...... 49
四、公司的设立 ...... 49
五、公司的独立性 ...... 49
六、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50
七、公司的股本及其演变 ...... 51
八、公司的业务 ...... 52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53
十、公司的主要财产 ...... 63
十一、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情况 ...... 88
十二、公司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95
十三、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 95
十四、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95
十五、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 96
十六、公司的税务 ...... 98
十七、公司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 101
十八、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 102
十九、其他事项 ...... 111
二十、结论意见 ...... 112
第五节 签署页 ...... 11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并公开转让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致: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引 言
一、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依据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与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签署的《非诉讼法律服务委托协议》,指派李鹏律师、张强律师担任公司股票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项目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颁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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