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1
公告编号:2025-059
证券代码:874839 证券简称:广州医药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发行资产证券化 ABS 的基本情况
为盘活资产存量、优化财务结构,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医药”、“公司”)拟以储架发行方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发行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的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具体名称以设立时为准,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广州医药作为专项计划原始权益人,将其所拥有的基础资产,即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利(若有)转让给专项计划进行融资,广州医药根据每期专项计划的发行要求为专项计划提供流动性差额支付承诺。本次专项计划主要要素如下,具体根据情况以实际设立时为准:
(一) 原始权益人/流动性差额支付人:广州医药
(二) 资产服务机构:广州医药及其子公司(若有)
(三) 产品规模:总规模不超过 30 亿元,首期专项计划拟发行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各期发行规模以各期专项计划的设立公告为准。
(四) 发行对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面向市场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部分由广州医药认购,剩余部分面向市场专业投资者销售。
(五) 基础资产:广州医药及其子公司(若有)基于药品销售、医疗器械销售等业务形成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利(若有)。基础资产包括初始基础资产和新增基础资产。
(六) 证券分层:每期专项计划均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次级资产支持证券预计约不超过资产支持证券总规模的 5%。
(七) 产品期限:每期专项计划的存续期限不超过 2 年,各期存续期限以
公告编号:2025-059
各期专项计划的设立公告为准。
(八) 利率安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率视市场询价情况而定,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不设预期收益率。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申报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
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事项不
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对公司的影响
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存量、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自身财务结构,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四、备查文件
《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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