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0
公告编号:2026-013
证券代码:874839 证券简称:广州医药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重要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同意《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报告》的议案。
二、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资料,我们认为 2025 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已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情况、自身盈利水平与持续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和资金情况,是基于公司与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的考虑,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资料,我们认为公司 2026 年度融资计划系结合公司自身经营发展规划、业务拓展布局及日常运营的实际资金需求制定,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状况和
公告编号:2026-013
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保障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有序开展,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四、 《关于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经审阅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年度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 王彩萍 黄依倩 任俊兰
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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