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5
公告编号:2026-025
证券代码:874843 证券简称:思安新能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思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思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公司股东负责的原则,经过审慎调查、核实,对会议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邢玉民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的有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且其工作能力、经验背景能够履行相应工作岗位的职责。本次聘任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选定程序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邢玉民先生符合担任公司总经理的条件;邢至珏女士、
公告编号:2026-025
王成先生、邢敬创先生符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条件;陈向锋先生符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条件。以上人员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也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独立董事:傅瑜、贾剑波、程茂勇
2026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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