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5-19
关于思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
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思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并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思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关于客户依赖。根据申报材料,(1)公司所属行业为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主营业务为能源管理服务、能源系统建造与改造服务和能源数智化服务。(2)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前五大客户销售额收入占比分别为 96.08%、96.64%和87.80%,客户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入占比高,其中酒钢宏兴煤气发电项目收入占比分别为 41.41%、25.35%和 27.92%,且该项目将于 2026 年初到期。(3)公司通过招投标或商业谈判等方式获取客户。(4)公司涉诉讼、仲裁金额合计 7,059.49 万元。
请公司:(1)①以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表述说明公司不同类型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及服务内容、功能用途、具体业务实质、直接和终端客户群体、客户类型及分布情况、业务周期、业务开展方式、合作模式及分工、
具体应用场景等;②说明不同类型业务在采购、生产、销售、研发、盈利模式中的具体内容及差异情况,生产、研发所需的原材料、硬件及技术系统的差异情况,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能源托管和运维服务的异同点;③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公司在商业模式、技术工艺、服务质量、关键性能指标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及劣势,业务及服务在产业链中的位置及价值,是否具有核心竞争力及议价能力。(2)①按照《挂牌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补充披露客户集中度较高事项,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分别说明供应商、客户集中度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因供应商或客户依赖而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②说明与客户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历史合作情况,公司主要客户变动的情况及原因,与客户合作是否稳定,是否存在丧失主要客户的重大风险;③说明对特定客户、地域、行业、项目重大依赖相关风险的应对措施,措施是否有效,逐步降低了对单一大客户、单个行业依赖的具体依据;④说明报告期内及期后新客户、地域、行业、项目的拓展情况,收入金额及占比情况,是否存在难以开拓市场及客户的情况;⑤说明酒钢宏兴煤气发电项目对公司财务情况的影响,随着主要项目移交预期未来实现收入利润是否具有稳定性、可持续性;⑥结合公司期后在手项目及订单、下游市场景气度、行业发展趋势及竞争格局、公司业务拓展情况、期后财务情况(收入、毛利率、扣非归母净利润、经营)等,说明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走势,期后业绩是否存在下滑风险。(3)①
说明报告期内通过招投标获取的订单金额和占比、招投标的中标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中标率的差异及原因;②说明订单获取渠道是否合法合规,招投标渠道获得项目的所有合同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未履行招标手续的项目合同,如存在,未履行招标手续的项目合同是否存在被认为无效的风险,公司的风险控制措施,上述未履行招标手续的行为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③说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商业贿赂、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因此受到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公司防范商业贿赂的内部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4)①说明诉讼、仲裁的起因、核心争议点、基本案情及审理进度、可能承担的责任或损失,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股权结构、财务情况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应对措施,相关风险提示是否充分;②说明是否计提预计负债,相关会计处理是否谨慎,是否影响公司持续满足挂牌及进入创新层的财务条件。
请主办券商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同时按照《挂牌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说明客户集中度较高事项的核查情况,公司是否符合“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挂牌条件,是否符合挂牌同时进入创新层的条件。请律师核查(1)(3)(4)①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核查(2)(4)②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销售收入。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9,422.23 万元、44,802.28 万元、36,715.52万元,其中能源系统建造与改造服务收入大幅增加。(2)公
司存在客商重合情形。(3)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8.57%、27.99%、36.04%,报告期各期不同产品或服务毛利率差异较大。
请公司:(1)针对能源管理服务类业务,按照建设持有 类与委托管理类分类披露报告期各期的收入及占比,说明 报告期末能源管理服务主要存量项目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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