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30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荐
思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的推荐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下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分层管理办法》”),思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安新能”或“公司”)就其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事宜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并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了公开转让并挂牌且同时进入创新层的申请。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对思安新能的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和合法合规等事项进行了尽职调查,对思安新能本次申请股票进入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出具本报告。
一、主办券商与申请挂牌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一)主办券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思安新能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思安新能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主办券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主办券商项目组成员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拥有思安新能权益、在申请挂牌公司任职等情况;
(四)主办券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思安新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主办券商与思安新能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二、尽职调查情况
国投证券推荐思安新能挂牌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根据《工作指引》的要求,对思安新能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发展前景、重大事项等。
项目组与思安新能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进行了访谈;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文件、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纳税凭证等;了解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通过上述尽职调查出具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推荐之尽职调查报告》(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报告”)。
三、主办券商立项、质量控制、内核等内部审核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立项程序及立项意见
项目组按照《工作指引》的要求,对项目完成了初步尽职调查,并按照《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非上市公众公司推荐业务立项管理办法》的相关要
求撰写了《立项申请报告》。2024 年 12 月 31 日,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股份转让业务立项审核委员会 2024 年第 21 次会议,审议关于推荐思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项目的立项申请,5 位立项委员对该项目进行了审议,经过审议,5 位立项委员表决通过,同意推荐思安新能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项目进行立项。
(二)质量控制程序及质量控制意见
项目组提交了现场核查申请,质量控制部、内核部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至 4
月 3 日对推荐思安新能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项目履行现场核查程序,了解项目的工作计划及尽职调查工作情况以及思安新能生产经营情况,对申报材料、工作底稿等文件进行现场核查,并与项目组、公司管理层、中介机构进行了沟通。
经实施相关质量控制程序,质量控制部初步认为思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具
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业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挂牌相关要求,提请公司内核委员会审核。
(三)内核程序及内核意见
国投证券内核部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至 2025 年 4 月 3 日期间对推荐思安新
能在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项目开展了现场核查工作;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进行了关于推荐思安新能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项目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的
问核程序;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出具了《关于思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项目内核审核报告》。
国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内核委员会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 92
次内核会议。参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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