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公告编号:2026-005
证券代码:874843 证券简称:思安新能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思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思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公司股东负责的原则,经过审慎调查、核实,对会议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持续、稳定的发展,结合公司 2026 年度投资需求以及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根据《公司章程》和《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累积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按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预估的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该议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
公告编号:2026-005
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是依据公司以及子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按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客观,较好地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续聘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侯选人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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