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0
公告编号:2026-019
证券代码:874847 证券简称:美昱新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美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及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苏州美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东、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其能够切实履行其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之目的作出的所有承诺,并就其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作出如下声明:
本公司及其股东、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未履行其作出的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承诺的,将采取如下措施:
一、本人/本企业将严格履行本人/本企业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二、本人/本企业承诺若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本企业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本企业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会审议;
(4)本人/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
公告编号:2026-019
者损失的,由本人/本企业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
三、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人/本企业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投资者的权益。
如果本人/本企业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本企业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二十个交易日内,应将所获收益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及约束措施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许喆、张怡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一)《苏州美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苏州美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
临时会议决议》
(三)《苏州美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美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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