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08
关于新疆派特罗尔能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
新疆派特罗尔能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并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现对由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新疆派特罗尔能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关于公司业绩。根据申报文件:(1)报告期内,中石油持续为公司的第一大客户,公司向其销售的收入分别为138,033.21 万元及 67,165.92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9.21%及 49.66%;2024 年公司向中石油销售金额下降主要受中石油塔里木分公司 2023 年末经营策略变化的影响;(2)报告期内,公司向洋浦澳斐亚的销售金额分别为4,169.70 万元及 49,335.64 万元;(3)若未来提供节能技术服务的竞争者加大对偏远地区输电线路网络投资,且输电线路与公司现有线路区域发生重合,则可能给公司此类业务带来较大的市场竞争风险;(4)公司钻井节能技术服务根据每月与客户确认供电服务的《抄表单》《结算单》等资料,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剔除代购电支出后确认本公司钻井工
程节能技术服务收入;(5)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客户和供应商重合的情况。
请公司:(1)关于公司第一大客户中石油:①说明中石油在具有多个工程技术服务子公司的情况下,向公司大量采购技术服务的原因及合理性;②说明中石油的订单获取方式,是否存在商业贿赂;③说明中石油塔里木分公司 2023年末经营策略、2024 年投资需求和业务开展的具体变化;④说明新疆塔里木盆地油气资源开发的战略地位,中石油在该区域的资源中是否具有主导地位,是否具有持续向公司采购的需求;⑤说明中石油塔里木分公司相关业务是否全部由公司承担,是否存在其他同行业公司挤占公司市场份额的情况;⑥结合与中石油塔里木分公司的期后订单情况,说明公司未来向中石油的销售金额是否有持续下滑的风险;(2)说明洋浦澳斐亚的基本情况,说明该客户 2024 年向公司的采购金额快速上升的原因;(3)说明目前国家电网公司、油田公司或其他提供类似节能技术服务的竞争者对偏远地区输电线路网络投资的情况,上述竞争者是否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4)说明公司钻井节能技术服务的收入确认方法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合同约定的单价的确认方式,是否具有公允性;代购电支出的具体内容,公司是否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5)结合公司新客户开发情况、在新疆外区域开发新客户的能力、期末在手订单、期后新签订单、期后经营业绩(收入及其增长率、净利润、毛利率、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等,说明公司未来经营业绩
的稳定性;(6)说明客商重合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公司获取中石油钻井工程订单后分包至中石油的工程下属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客户指定供应商的情况;公司向客户和供应商重合主体的销售和采购定价策略或方式与其他客户或供应商是否存在差异,同类产品销售和采购单价是否存在差异;结合公司向上述主体的采购和销售的合同是否独立签订,相关交易是否具有投入产出关系或者基于同一项目,如有,说明具体金额、相关会计处理采用总额法或净额法确认收入的依据,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1)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2)说明针对营业收入的核查方式及程序,发函、回函、走访、替代措施的金额和比例,说明针对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及时点恰当性采取的具体核查措施及有效性,对收入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根据申报文件:(1)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分别为 129,079.46 万元及127,504.04 万元;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为 5-12 年;(2)报告期各期持续增加大额机器设备;(3)截至 2024 年末,公司“井队建设”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为 7,574.84 万元;报告期内存在大额在建工程转固。
请公司:(1)说明公司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残值率、折旧方法等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明显差异,如有,说明原因并模拟测算对公司净利润的累计影响;按折旧年限列
表说明主要机器设备、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及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机器设备折旧年限的确认依据,与实际生产情况是否相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通过调节折旧年限调节利润的情形;(2)说明公司固定资产的构成及规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结合公司固定资产收入比、设备收入比、产能利用率、与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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