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派能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的何建斌先生暂无法亲自履行股东权利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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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2-26
公告编号:2026-018
证券代码:874848 证券简称:新派能源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新疆派特罗尔能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何建斌先生暂无法亲自履
行股东权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26 年 2 月 24 日,新疆派特罗尔能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接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何嘉悦先生通知,其于近日收到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6)京 0114 民特 54 号《民事判决书》。依据该判决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的何建斌先生因身体原因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暂不能亲自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由其子何嘉悦先生作为其监护人代为其行使股东权利和义务。
上述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何建斌先生目前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未参与公司任何经营决策。公司目前经营管理人员稳定,生产经营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
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2026)京 0114 民特 54 号《民事判决书》
新疆派特罗尔能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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