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5
证券代码:874848 证券简称:新派能源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新疆派特罗尔能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2026年3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新疆派特罗尔能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新疆派特罗尔能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保障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要求,维护包括中小投资者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项下规定的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
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公司依法实行内部审计制度,以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遵守国家法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促进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职能部门、子公司。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作为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审计部在审计委
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
报告工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对本制度所述公司或部门的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五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子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
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第六条 公司应当依据公司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配置专职人员
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备必要的常识及业务能力,熟悉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并不断通过后续教育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二)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并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内部审计业务;
(三)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
(四)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技能,能恰当地与他人进行有效的沟通。
第七条 审计部设经理一名,负责审计部的全面管理工作。审计部经理必须
具有实际工作经验。审计部经理应当为专职,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八条 审计人员应当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
公、保守秘密。审计人员与办理的审计事项或与被审部门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公司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九条 审计部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应当列入公司预算,并由公司予以
保证。
第三章 审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 审计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职能部门、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职能部门、子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三)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四)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第十一条 审计部门拥有下列权限:
(一)要求被审计对象按时报送与内部审计工作相关的文件、资料;
(二)检查被审计对象与审计项目相关的会计账簿、报表、凭证,调阅公司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
(三)检查公司的资金和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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