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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05 18:47:21 股吧网页版
新派能源:关于确认公司2022-2024年度、2025年1-9月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05


证券代码:874848 证券简称:新派能源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新疆派特罗尔能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确认公司 2022-2024 年度、2025 年 1-9 月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新疆派特罗尔能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对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
度、2024 年度和 2025 年 1-9 月发生的关联销售、关联采购、接受关联方担保等
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确认。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和 2025 年 1-9 月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
营开展所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2-2024 年度、2025 年 1-9 月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议案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
认公司 2022-2024 年度、2025 年 1-9 月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如
下:

关联董事何嘉悦、陈文英回避表决,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北京派特罗尔科技股份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锦丰路 1 号楼-3 至 5 层 101 内 501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锦丰路 1 号楼-3 至 5 层 101 内 501

注册资本:24,611.9329 万元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销售计算机软件。(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何建斌

控股股东:何建斌

实际控制人:何建斌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原股东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何建斌

住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

关联关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自然人

姓名:何嘉悦

住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

关联关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 自然人

姓名:陈文英

住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

关联关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之一、董事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 自然人

姓名:刘豫格

住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

关联关系:何嘉悦的配偶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 自然人

姓名:罗明伟

住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

关联关系:公司的副总经理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公平、合理、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原则,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 租赁资产 租金金额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北京派特罗尔 车辆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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