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3
公告编号:2026-077
证券代码:874848 证券简称:新派能源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新疆派特罗尔能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3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梨香辖区圣果路 2 号福润德大厦 A 座 10 层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3 月 18 日以专人转送、书面
通知、电子邮件、电子通信方式发出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何嘉悦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6-077
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以及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新疆派特罗尔能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完成了 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其附注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财务报表出具了审阅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3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新疆派特罗尔能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容诚阅字[2026]100Z0006 号)(公告编号:2026-078)
2.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邓礼正、谢青、吴换换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新疆派特罗尔能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新疆派特罗尔能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新疆派特罗尔能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新疆派特罗尔能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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