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公告编号:2026-084
证券代码:874848 证券简称:新派能源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新疆派特罗尔能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新疆派特罗尔能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新疆派特罗尔能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疆派特罗尔能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会议所涉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含信息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给予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计程序符合法律
公告编号:2026-084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等事项,符合相关的会计准则,我们未发现财务报告中存在遗漏、虚报等情况,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政策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 2026 年业务发展规
划,符合当前宏观经济和行业形势,公司本着求实、稳健、审慎的原则编制此报告,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政策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公司根据 2025 年经营成果
和财务状况,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制定的,符合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要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政策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5 年度财务报表以及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均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政策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
六、《关于〈公司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6-084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政策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
七、《关于公司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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