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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浙江艾领创矿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回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9


关于

浙江艾领创矿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主办券商

二零二五年七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出具了《关于浙江艾领创矿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浙江艾领创矿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领创”或“公司”)会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主办券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律师”)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对问询函进行了认真讨论与核查,并逐项落实后进行了书面说明。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及发表意见的部分,已由各中介机构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问询回复。涉及对《浙江艾领创矿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要求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所使用的简称与《公开转让说明书》具有相同含义。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披露 楷体(加粗)

目录

1、关于历史沿革 ...... 3
2、关于经营业绩 ...... 44
3、关于主要客户与供应商 ...... 87
4、关于应收账款 ...... 129
5、关于存货 ...... 139
6、关于其他事项 ...... 153
7、其他补充说明事项 ...... 194

1、关于历史沿革

根据申报文件,(1)2014 年 12 月 31 日,百特威尔、王旭君、李兴兵、凌
佩红与徐哲辉共同设立艾领创有限。(2)报告期内进行一次增资、多次转让,百特威尔转让其持有艾领创的全部股权,百特威尔期初持有公司 36.54%的股权,报告期内百特威尔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给占林喜时,百特威尔与占林喜签订
回购条款。(3)2016 年 3 月,MingWeiGao 以非专利技术出资 300 万元,2020
年 12 月,艾领创有限吸收合并精锐机械。(4)公司历史沿革涉及外资股东出资。(5)公司在报告期内通过员工持股平台艾领创企管实施股权激励。(6)实际控制人郭桂荣存在向员工借款的情形。

请公司说明:(1)艾领创有限设立背景,百特威尔的基本情况、投资背景、穿透后股东情况,与公司董监高、股东、员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报告期内退出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2)报告期内增资、转让的背景原因及合理性、股权变动价格、转让定价依据及公允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特殊利益安排。(3)非货币出资具体背景,非专利技术、精锐机械的具体情况、与公司经营的关联性、权属转移及其在公司的使用情况,非货币出资是否真实、充足、有无权属瑕疵,MingWeiGao 非专利技术是否涉及职务发明、竞业禁止,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非货币出资比例是否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规定。(4)公司所从事业务是否涉及外商禁入或限制类业务,是否存在针对外商企业的特殊规定;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符合外商在华投资、从业的相关规定,是否存在违反《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等外商投资、纳税申报、外汇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外资股东的现汇资金来源,外汇进出是否均符合当时的外汇管理规定,历次股权变动是否符合当时的外商投资管理规定;公司是否需要根据《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的规定履行安全审查程序及履行情况。(5)员工持股平台参与人员的确定标准、在公司的具体任职情况、人员变动情况、资金来源及出资缴纳情况、管理模式、服务期限、权益流转及退出机制;实际控制人持有份额比例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代他人持有份额的情形;股权激励是否均已实施完毕,是否存在预留份额、代持或其他特殊利益安排;股权激励相关会计处理的恰当性。(6)郭桂荣向员
纠纷。

请主办券商和律师就公司是否符合“股权明晰”的挂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以下核查事项:(1)结合入股协议、决议文件、支付凭证、完税凭证、流水核查情况等客观证据,说明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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