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公告编号:2026-030
证券代码:874850 证券简称:伏达半导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伏达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伏达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伏达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我们作为伏达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原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所涉事项进行了审核。
我们在查阅了有关资料并听取相关情况介绍后,就前述议案所涉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5 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
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及发展需要,决定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
公告编号:2026-030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拟定的董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相关制度标准,符合公司经营情况及地区、行业环境,薪酬方案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拟定前述薪酬方案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拟定的与高级管理人员相关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相关制度标准,符合公司经营情况及地区、行业环境,薪酬方案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拟定前述薪酬方案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进行审计的工作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6-030
公司预计的 2026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预计金额与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相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伏达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谭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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