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3
关于河北橡一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七期)
河北橡一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公司”、“橡一科技”)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辅导机构成立了橡一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小组。辅导工作人员为汪柯、王德昌、谢柯、刘子杰、江元祥、刘景哲和葛顺,其中汪柯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上述人员均为辅导机构的正式从业人员,其中汪柯、王德昌、谢柯、江元祥具有保荐代表人资格,所有辅导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财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且同期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家数均不超过四家。
参与本次辅导的中介机构还包括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辅导期(第七期)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根据辅导实施计划和橡一科技实际情况,持续跟踪和落实前期辅导相关重点事项,采取查阅、访谈、答疑等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
辅导机构与天健会计师、德恒律师根据橡一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工作安排,对辅导对象的业务、财务以及法律事项开展了尽职调查工作,同时督促辅导对象对已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国联民生承销保荐辅导工作小组对辅导对象进行了以下辅导工作:
1、持续加强规范运作学习培训
持续督促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进行资本市场法律法规学习,确保其理解首发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及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协助并督促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制度,促进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2、定期举行进度沟通会议
辅导机构通过定期举行进度沟通会议的方式对辅导机构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同时持续关注公司的业务经营及境内外市场拓展情况,分析外部宏观经济环境与行业上下游供需情况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辅导机构对公司所处药包材行业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关注同行业上市公司披露的半年度报告等相关资料,了解同行业公司的经营业绩变化、行业发展状况以及产业政策等相关情况,并督促公司聚焦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地位。
3、及时传达资本市场最新监管动态
本辅导期内,国联民生承销保荐辅导工作小组对辅导对象相关人员进行了监管动态辅导,对最新的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及时传达最新的监管政策与审核动态,分析最新相关政策法规对公司资本运作的影响,并督促辅导对象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加强对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自身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制意识,树立正确的“上市观”,维护好
自身及公司的口碑声誉。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作为橡一科技本次辅导工作的证券服务机构,积极参与、配合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对橡一科技的辅导工作,各方协作配合良好。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经过前期辅导,公司已根据辅导机构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的建议,进一步强化了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内控重点工作事项等,建立并完善相关内控制度。辅导机构将会持续按照上市相关要求对辅导对象的内部控制、规范运作进行跟踪,及时发现问题、提供解决建议并督促落实。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当前,公司仍需根据上市要求持续优化内控体系,公司的内部控制和业务、财务的协同仍需持续完善,以确保辅导对象合规经营,各项内控制度有效运行,切实提升公司经营能力和治理水平。本辅导期内,公司的募投项目方案尚未完全确定。国联民生承销保荐辅导工作小组将与公司一起,结合公司发展实际、经营发展方向、产品竞争优势及市场空间等,综合讨论确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预计下一阶段辅导人员不会发生变更,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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