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874855 证券简称:全盛座舱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江苏全盛座舱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
应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全盛座舱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项出具了相关承诺,为保证承诺未来正常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分别出具了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具体如下:
一、公司承诺
1. 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 若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公司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本公司将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
(2)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3)若因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等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本公司未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公司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3. 如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公开承诺事项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在公司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3)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尽可能在最大限度范围内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 本人/本企业保证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 若本人/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本企业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本人/本企业将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
(2)本人/本企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3)若因本人/本企业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等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 如本人/本企业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公开承诺事项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本企业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在公司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3)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在最大限度范围内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 本人/本企业保证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 若本人/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本企业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本人/本企业将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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