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874855 证券简称:全盛座舱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江苏全盛座舱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江苏全盛座舱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审慎客观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及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发行方案中关于股票种类、发行数量、定价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内容明确、合理,募集资金将全部投入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提升公司资本实力、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发行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事宜,授权范围、授权期限符合本次发行上市工作的实际需要,授权事项清晰、合规,有利于提高本次发行上市工作效率,保障相关事宜顺利推进。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汽车座舱核心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和公司业务发展规划,
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测算合理,公司已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能够有效提升公司产能规模、研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本次募投项目相关审议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拟定的滚存利润分配方案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该方案兼顾了公司新老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制定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北交所上市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
要,制定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文件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明确了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规范公司日常运营和决策程序,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议案审议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维护上市后股价稳定、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制定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预案中明确了股价稳定的触发条件、启动程序、具体措施、责任主体及约束机制,内容符合北交所相关监管要求,措施具体、可操作,能够有效应对公司上市后可能出现的股价异常波动情况。本次议案审议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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