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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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74857 证券简称:华信科创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华信科创(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有关主体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华信科创(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一、公司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就本次发行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本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会审议;
(4)本公司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2、本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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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4、本公司在相关承诺中已明确了约束措施的,以相关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
5、如未来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北京证券交易所对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有更加严格的要求的,本公司将遵守该等要求。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 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本人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若本人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则本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本人将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2)如果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3、若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人承诺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的,本人将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本人将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有效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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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本人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若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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