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6-20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荐苏州方正工程技术开发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
的推荐报告
主办券商
二〇二五年六月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苏州方正工程技术开发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检测”或“股份公司”或“公司”)就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的事宜经过董事会决议、股东会批准,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主办券商”)签订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并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了挂牌申请。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挂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尽调工作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挂牌业务指引》(以下简称“《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国元证券对方正检测的公司业务、公司治理、公司财务和合法合规等事项进行了尽职调查,对方正检测本次申请股票进入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出具本推荐报告。
一、主办券商与申请挂牌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一)主办券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推荐报告出具日,国元证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方正检测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主办券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推荐报告出具日,方正检测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国元证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主办券商的项目组成员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截至本推荐报告出具日,国元证券的项目组成员及其配偶,国元证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方正检测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
方股份,以及在方正检测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主办券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截至本推荐报告出具日,国元证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方正检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主办券商与公司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截至本推荐报告出具日,国元证券与方正检测不存在其他需要说明的关联关系。
二、主办券商尽职调查情况
国元证券推荐方正检测挂牌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根据《挂牌规则》《尽调工作指引》的要求,对方正检测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公司业务、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发展前景、重大事项等。
项目组访谈了方正检测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等人员,并听取了公司聘请的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意见;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即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纳税凭证、重大业务合同等资料;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执行、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组出具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方正工程技术开发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挂牌公开转让尽职调查报告》。
三、主办券商立项、质量控制、内核等内部审核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立项程序及立项意见
国元证券投资银行总部下设业务管理部负责新三板业务的质量控制,履行二
级质量控制职责。2025 年 3 月 6 日,项目组向投资银行总部业务管理部提交立
项材料。2025 年 3 月 19 日,经立项委员会审议,同意方正检测挂牌项目进行立
项。
(二)质量控制程序及质量控制意见
2025 年 4 月 21 日至 4 月 24 日,投行业务管理部联合内核办公室实施项目
现场检查,并对本项目工作底稿进行现场检查验收。项目组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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