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7 17:06:03 股吧网页版
昌德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7


公告编号:2026-016

证券代码:874859 证券简称:昌德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昌德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昌德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昌德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针对《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公允
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针对《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结合发展战略规划和行业发展状况,制定了切合实际的董事薪酬方案,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

三、针对《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能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的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

公告编号:2026-016

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针对《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拟续聘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丰富的上市审计服务经验与专业胜任能力,其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均符合执业要求。相关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

五、针对《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表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会计处理规范,能够公允、真实反映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针对《关于 2025 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和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客观、真实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昌德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目前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七、针对《关于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实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6-016

我们一致同意该三年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八、针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