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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31 15:33:50 股吧网页版
帅特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874860 证券简称:帅特龙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宁波帅特龙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经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宁波帅特龙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及《宁波帅特龙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公司至少设3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其中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会计专业人士”系指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相关人士: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六条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七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八条 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制度第九条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具备挂牌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六)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控制的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下同);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控制的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控制的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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