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18
厦门厦迪亚斯过滤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amen Citius Filter Media Technology Incorporated Company
(住所: 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 产业区春风路 16 号)
关于厦门厦迪亚斯过滤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主办券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2025 年 8 月
1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出具的《关于厦门厦迪亚斯过滤材料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 以下简称“ 问
询函” ) 收悉。 厦门厦迪亚斯过滤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厦迪亚
斯” 或“ 公司” )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主办券商” 或“ 国金
证券” )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 律师” ) 、 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以下简称“ 会计师” ) 就贵公司问询函中提出的问
题进行了认真讨论与核查, 逐项落实并进行书面说明。
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及发表意见的部分, 已由各中介机构分别出具
了核查意见。 涉及对《厦门厦迪亚斯过滤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
书》 ( 以下简称“ 公开转让说明书” ) 及其他申请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
部分, 已按照问询函要求对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修改、 补充说明或解释。
如无特别说明, 本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
相同。 涉及公开转让说明书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以楷
体加粗方式列示。
本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中文) 、 Times New Roman( 西文)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引用 楷体
涉及修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内容 楷体(加粗)
特别说明: 在本问询函回复中, 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
存在差异, 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2
目 录
目 录..............................................................................................................................2
问题 1、 关于供应商与成本 ........................................................................................3
问题 2、 关于销售与客户 ..........................................................................................33
问题 3、 关于历史沿革 ..............................................................................................41
问题 4、 其他补充说明事项 ......................................................................................49
3
问题 1、 关于供应商与成本
根据前次问询回复, ( 1) 报告期内, 河南邦辉网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河南邦辉” ) 为申请人第一大供应商。 河南邦辉系其股东辛建与公司董事关
太平达成合作意愿后设立, 自成立以来主要为公司提供产品。 河南邦辉向公司
提供定制化涤纶丝线, 申请人的子公司河南创冠负责将单丝加工成坯布。 报告
期各期, 河南邦辉向公司销售涤纶丝线, 销售金额分别为 1,004.30 万元和
694.81 万元, 占其销售同类产品的比例约 85%, 占其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
70%和 60%。 ( 2) 河南邦辉与申请人子公司河南创冠位于同一园区, 双方
2022 年工商年报显示电子邮箱地址相同, 主要系河南创冠的一名财务人员曾有
偿为河南邦辉提供代理记账的兼职服务, 2022 年其同时报送了河南创冠及河南
邦辉的年报并留下了个人邮箱地址。 (3) 报告期内, 河南邦辉存在通过申请人
子公司河南创冠计缴电费的情形, 主要系河南邦辉未及时独立申请变压器, 通
过河南创冠的变压器接入电网; 2023 年 8 月, 河南邦辉独立申请了变压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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