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7
湖北洲辉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ubei Zhouhui Automotive Technology Co.,Ltd
(十堰经济开发区滨河东路 64 号)
公开转让说明书
(申报稿)
声明:本公司的公开转让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注册或全国股转系统同意。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公开转让的法律效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
告的公开转让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天风证券
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446 号天风证券大厦 20 层
2024 年 9 月
声 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因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或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办券商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公司本次公开转让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和重大事项:
重要风险或事项名称 重要风险或事项简要描述
公司控股股东为吴路,共同实际控制人为吴路、韦钦洲,二者
能够直接和间接支配公司 100%股份的表决权,并且吴路为公
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司董事、韦钦洲为公司董事长,在公司决策、监督、日常经营
管理上可施予重大影响。如果实际控制人不当利用其控制地位,
导致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失效,其行为可能给公司及其他
股东造成损害。
公司及管理层规范运作意识的提高、对内控制度的理解以及相
关制度切实执行及完善均需要不断实践检验。随着市场环境变
化、业务范围的扩展以及人员的增加,均会对公司治理水平提
公司治理风险 出更高的要求。若公司的治理机制、管理层的规范意识及其管
理水平,不能随着公司市场环境变化、业务范围扩展等而进一
步完善或提升,则存在因治理不善而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的风险。
公司办公楼租赁自十堰永丰华工贸有限公司的房产,因房屋存
在抵押权事项尚未解除,房屋暂时未能买卖、办理过户手续。
公司租赁办公楼存在抵押事项 公司已经与十堰永丰华工贸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公
的风险 司在租赁期间可以正常使用办公楼。但如公司后续不能正常使
用,或者取得办公楼的合法所有权,可能会对公司日常办公产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