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874866 证券简称:洲辉科技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湖北洲辉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或经理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财务总监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四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第十六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种类的每一
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第十五条同次发行的股份每股的 第十七条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
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 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 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
同价额。 额。
第十六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 第十八条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壹元。 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第二十一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 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
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
董事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
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
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
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
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会作出决议
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一条第二十二条公司根据经营和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经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
加资本: 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