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1
证券代码:874867 证券简称:佳宏新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的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 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 方式解决
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
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务负责人。 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 第十二条 本公司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按照党章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及时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组建党组织。本公司将党建工作经费纳
入管理费用列支,支持领导班子与党组
织领导班子交叉任职,支持建设党的活
动阵地,为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人
员、场地和经费支持。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
式。 式。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票均采取记名
方式。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证券登
记机构”)登记存管。公司设置股东名
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证券登记机
构的要求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
有同等权利。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 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 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全部为
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
人民币 1 元。
第十七条 公司设立时向发起人发行 第十九条 公司设立时向发起人发行3,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公司已发 3,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公司已发
行普通股总数的 100%。 行普通股总数的 100%,面额股的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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