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2
证券代码:874867 证券简称:佳宏新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1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徐楚楠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1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7,877,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列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0 人,列席 0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 1 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2,625,800)股(含本数,且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且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包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在内,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4,519,700股(含本数);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最终发行数量以北京证券交易所核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的数量为准。
(4)定价方式: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 √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5)发行底价:
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6)发行对象范围:
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拟投入以下项目:(1)芜湖佳宏新材智能工厂二期项目;(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海内外营销体系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资金需求轻重缓急等情况,以自有或自筹方式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下同)低于项目的募集资金拟使用金额时,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或自筹方式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上述项目需求,超出部分将由公司投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中,或根据当时有关监管机构出台的最新监管政策使用。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发行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9)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将遵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关于股票限售期的要求。
(10)决议有效期:
经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11)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12)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具体方案需经北京证券交易所核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
方可实施,并最终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登记的方案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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